一、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有继承权吗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综上可知,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有继承权,但这种继承权,必须以他们对配偶父母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为前提,而且再婚也不会影响他们的继承权,也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权。
二、哪些人有继承权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7、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其中,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他们只有代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