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有哪些特点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歧遗产或遗嘱无效时有其全体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等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1、继承人范围法定。凡未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都按法定继承顺序,参加继承关系。
2、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有近远之分,由此决定了各自所处继承顺序的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近亲属身份继承人的不同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比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优先继承的权利,任何人不得违法越序。
3、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法》具体规定了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违反这些规定,任意多分遗产或不让其他人分得遗产。
4、调整法定继承的继承法的法律规范属于强行规范。
二、法定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的条件: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赠协议的,先要执行协议;没有遗赠协议或者协议无效时,先要适用遗嘱继承,按照遗嘱办理;然后才能适用法定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未处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