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遗书时可以选择哪些方式
遗嘱表达有以下几种形式:
1、公证遗嘱。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由于其真实性最强,因此国家鼓励公民采用此方式订立遗嘱。
2、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遗嘱的一种形式。
3、代书遗嘱。在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或因故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下,请他人代为书写遗嘱的形式。
4、录音遗嘱。运用录音的手段记录下的立遗嘱人的意志的遗嘱。此种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
5、口头遗嘱。由立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二、遗嘱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谈及立遗嘱,很多人觉得是件既复杂、麻烦,又严重的事情,其实,立遗嘱是件非常简单的事,立一份自书遗嘱,只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全文自行书写就是有效的。由于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建议大家使用公证遗嘱。
1、本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身体不好的,可以口头或者委托其他人代理)涉及到不动产,一般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2、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明、未婚证明);财产凭证(房屋、存款、股票)。
3、公证处审查并进行公证(时间通常在一周至两周内);证实是否当事人;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是否本人意愿(意识是否清楚,有无精神疾病或其他,意志是否自愿不受胁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