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二、遗嘱什么情况下无效?
律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其不能生效的遗嘱。这类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5、伪造的遗嘱无效。
6、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