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恤金可作为遗产继承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给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及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且是发放给有特定身份,符合供养条件的死者家属,应属于死者家属的个人财产,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不属于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二、无人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我国《继承法》第32条作了明确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的遗产,无论归国家所有或为集体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应首先从遗产中清偿。对债务的清偿也同样适用限定继承的原则,即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的清偿债务以死者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组织不负偿还责任。 在依法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无人继承之遗产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予过较多的照顾,也应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无国籍人死亡后, 所遗财产,经过公告,到达一定期限无人继承时,亦应收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