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的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
公民变更遗嘱的基本要求:
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更的每一事项无论涉及哪些内容,都必须与国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则变更的内容无效;变更遗嘱的方式也要求合法,一般来说,变更遗嘱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制作新遗嘱,用以改变原遗嘱内容,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提出变更原遗嘱的声明,但必须按原设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二、变更遗嘱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
(二)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三)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