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如何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因为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进行了公证,其效力明显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公民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及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之效力高于以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因此,你必须就遗产的分配立个新的遗嘱并依法办理公证手续,这样,原来那份公证遗嘱就失去了效力。
二、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的区别?
第一,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第二、就服务质量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需要拿着起草好的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律师见证则无需事先写好遗嘱,律师可以凭其专业和经验帮当事人起草遗嘱,能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并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就费用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质量决定的。
第四,就延伸服务来讲,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律师见证遗嘱的延伸服务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比如遗产的筹划、遗嘱的执行等。
第五,就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来讲,公证遗嘱只能采取单一公证的形式撤销,而律师见证遗嘱可以采取任何一种遗嘱形式。也就是说,律师见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的反悔。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随时进行修改和终止保存、索回资料权利。
第六、后续义务:律师见证后,律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发生的时候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证遗嘱则无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