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财产继承权
1、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包括: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2、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财产继承权具有下列特征:
(1)它与财产所有权相联系;
(2)它与一定身份相关联;
(3)其实现必与一定法律事实相联系。
二、财产应该按照什么顺序继承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继承;没有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继承;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2、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