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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是怎样进行的,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此文章帮助了272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遗赠是怎样进行的

1、遗赠是单方面的。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4、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5、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7、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二、遗赠和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带有抚慰死者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直接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对于抚恤金如何具体分割,我国法律是暂时没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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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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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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