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继承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股权的归属问题涉及一家公司的最核心的问题,而股权的继承则是股权归属改变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因此,股权的继承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股权继承应符合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制作,但最后必须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因此,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应如何继承有规定的,在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继承应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来办理。这已为公司法七十六条所认可。
(二)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
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如何继承有约定的。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这样,就可以很好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也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各股东的利益。
(三)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
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为限。
(四)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各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否则,他们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不同意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应优先购买继承人本应继承的股份,再由继承人继承财产利益,如果不购买即视为其同意继承人成为股东。
二、股权继承分哪些情形?
(一)《继承法》修订后,增加了股权继承的相关条款,但无具体操作细则。关于股权继承,首先要看a生前参加制订、签字的公司章程是否就股权继承作出过哪些特别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公司,原股东因故去世,其股权可以由其合法的继承人承继,所承继的只是股权,并不当然包括股东资格。
(二)继承股权,主要有两种情形:
1、继承股权,并成为公司股东;
2、继承股权,再行转让,退出公司。
(三)如无规定,则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
1、b股东的股权应转让给a股东的妻子;
因为她是a股东股权的第一合法继承人。
2、b股东的股权,如果一定要转让给a股东的长女,考虑到她未满十八周岁,且现为学生,(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可由其母作为其法定的监护人进行受让b股东的股权,待a股东的长女成年后,再行变更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