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房屋赠与需提交哪些证件
当事人需提交证件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3、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4、房屋评估报告;
5、房地测绘证明;
6、权利申请人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房屋赠与要交什么税
需缴纳税费标准是:
1、税、费以评估价格为计征基数。
2、1997年10月1日(以赠与公证材料确定的日期为准)前受赠房屋的,按6%计征契税;自1997年10月1日起受赠房屋的,按3%计征契税。
3、赠与房屋为住宅的,按6元、平方米计征交易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交易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
4、赠与房屋为住宅的,由受赠人按80元、套交纳产权登汜费;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由受赠方交纳。
5、该类房屋赠与不包括已购公房赠与。
个人赠与: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6%或3%5元80元、套或80--800元、宗5元、免征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
单位赠与: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6%或3%5元80元、套或80--800元、宗5元5。5%3元、平方米或5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