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产房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产房问题比较复杂,在许多省市规定并不一致,应该根据所在城市。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
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
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二、遗嘱公证有什么意义?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符合法律要件的遗嘱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以及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等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且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的登记确权政策,其它形式的遗嘱在产权转移时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后方可进行产权转移,相形之下,公证遗嘱则可以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