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信托的对象有哪些人
遗嘱信托(probatetrust)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也就是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
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妥善照顾遗族的人。
二、为什么要订立遗嘱信托
委托人成立遗嘱信托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在他死亡后,遗产可以用信托的方式交给受托人管理处分,以确保遗产可以依照委托人生前的规划来运用,使受益人能够享受到信托财产的利益。因此,当委托人一旦成立遗嘱信托以后,纵使本人已身故,仍有受托人继续帮他执行遗嘱信托的条款,其效果就像委托人还活着一样。
遗嘱信托除了具备一般信托的优点外,更有以下特性:
1、延伸财产规划:辛苦累积一生的财产,身后仍可按自己的规划运用和分配。
2、落实照顾遗族的心愿:生命有限但您对家人的关怀无限,订定遗嘱信托让需照顾的家人生活无虞。
3、避免继承纠纷:事先做好遗产规划,除可将财产依自身意志在不违反特留分规定下自由分配,各继承人可分得财产清楚透明,可避免子女争产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