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遗嘱程序怎么进行
一谈及立遗嘱,很多人觉得是件既复杂、麻烦,又严重的事情,其实,立遗嘱是件非常简单的事,立一份自书遗嘱,只要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全文自行书写就是有效的。由于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建议大家使用公证遗嘱。
1、本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身体不好的,可以口头或者委托其他人代理)涉及到不动产,一般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
2、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明、未婚证明);财产凭证(房屋、存款、股票)。
3、公证处审查并进行公证(时间通常在一周至两周内);证实是否当事人;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是否本人意愿(意识是否清楚,有无精神疾病或其他,意志是否自愿不受胁迫)。
二、办理遗嘱公证要注意什么
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