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其范围大致可以划分为四类:
1、公民个人财产。主要有:
(1)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
(2)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3)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
(4)公民的合法收入;
(5)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
(6)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
(1)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2)公民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利;
(4)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主要有:
(1)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有:
(1)公民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2)公民承包经营所取得的个人收益;
(3)复员、转业军人特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4)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二、抚恤金可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么
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法规规定发给伤残者本人或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及生活补助费。我国的抚恤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发给伤残者本人的,另一种是发给死者家属的。这两种性质的抚恤金在遗产继承中的结果是不同的,应分清情况,区别对待。
1、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不是对死者的经济补偿, 而是有关单位给予其家属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发给谁就属于谁的;从发给之日起该种抚恤金已成为家属的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被继承了。
2、如果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是有关单位发给伤残者本人的, 这就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一旦伤残者亡故,此部分抚恤金、补助费就成为遗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