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受抚养人(公民)和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受抚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抚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抚养人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2、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如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等。
3、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
4、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二、如何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根据双方当事人身份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分为两类:
1、公民与非法定继承人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人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
2、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