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遗产继承问题,拔打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法定继承  >  其他法定继承问题  >  法定继承遗产、遗嘱继承遗产的条件,继承遗产注意什么

法定继承遗产、遗嘱继承遗产的条件,继承遗产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93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法定继承遗产的条件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分的遗产。此类情况,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或市级以上的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

二、遗嘱继承遗产的条件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可具体适用遗嘱继承: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

4、没有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的。此类情况,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应持有效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继承遗产注意什么

1、如遇到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2、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继承法中指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遗嘱继承房产的,如祖父母将房产指定给孙子女继承,因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因此只能称其为受遗赠人。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在取得继承公证书后,便可持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件、房屋权属证书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立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在处理其遗产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所以该遗嘱属部分无效,应按《继承法》中有关规定,对遗嘱中无效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当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如父母子女)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应当认为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应认定为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则认定为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其他法定继承相关栏目

遗产继承流程

只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问题,可以拔打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推荐

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非常靠谱的资深专业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提供法定继承的份额、比例、什么是转继承及转继承的适用条件等法律知识介绍,专业继承律师为您代理因遗产范围、继承纠纷引起的诉讼。
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遗产继承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遗产继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