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是的法定继承对称,它指的是被继承人依照规定在生前用书面或口授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如何处分,遗产由哪些人继承,各人继承多少等问题所作的嘱咐,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遗嘱进行继承。立遗嘱人叫遗嘱人,接受遗嘱继承财产的人叫遗嘱继承人。
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体现了对公民个人财产权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死后的继承应照其遗嘱办,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
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因此,遗嘱继承人是有一个特定范围的,这范围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不受的限制,这是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一个重要区别。
继承法第10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即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如果上述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遗嘱接受财产的,只能按照处理。
二、遗嘱继承遗产的注意事项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但要注意的是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也就是判断继承人的情况以被继承人死时为准。
3、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