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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情形有哪些,遗嘱如何变更和撤销

此文章帮助了162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变更包括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改变和数额或项目的变更。下文为您介绍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情形和遗嘱如何变更和撤销的问题,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本文内容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最好是咨询这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变更和撤销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先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由于遗嘱是死因行为因此立遗嘱人

二、遗嘱如何变更和撤销

立遗嘱人在死亡之前随时可以变更和撤销遗嘱。《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具体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与默示两种:

(一)明示方式变更、撤销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默示变更、撤销

1、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推定后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前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须以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方有效。

2、立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立遗嘱时不需要孩子们到场,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们不可。但继承时,应当让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然,如果此时有些继承人因为各种因素所限制不能亲自到场,也可委托他人。他们需出具委托书,委托某人代自己办理继承事宜。当然,这种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因为公证后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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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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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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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曦律师
杨曦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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