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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取得继承权,未登记夫妻彼此享有继承权吗?

此文章帮助了199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下文为您介绍关于怎样取得继承权以及未登记夫妻彼此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本文内容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最好是咨询这方面的专业律师。

一、怎样取得继承权

继承权的取得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一种是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

(一)继承权依法律规定而取得,是指继承权不须有被继承人的意思介入,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

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2)继承人存在。也就是有属于《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的人存在。

(3)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就是没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出现。

(二)继承权依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而取得是指被继承人依法用遗嘱的方式授于法定继承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以继承权。

遗嘱继承权的取得需要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无效的遗嘱不能作为产生继承权的依据,成立但因故未生效的遗嘱,如被立遗嘱人撤回的遗嘱、因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而失效的遗嘱,也不能产生继承权。

(2)立遗嘱人死亡。也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3)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二、未登记夫妻彼此享有继承权吗

如果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那么男女双方具有配偶身份,一方死亡,另一方应享有继承权。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相待,群众公认的,得视为配偶。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得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如果不具有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男女双方同居的,应属于非法同居或姘居关系。他们不具有配偶身份,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夫或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首先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的财产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以及其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主要是指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可约定其个人特有财产全部归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本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的另一方依法继承死者遗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理该财产,如果再婚,有权带走或处分其继承的财产。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该规定,寡妇因再婚离开原家庭时,有权将其继承其亡夫的财产带走。

以上就是怎样取得继承权和未登记夫妻彼此是否享有继承权的详细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不满6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已满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法定代理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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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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