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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241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下文是关于怎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以及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本文内容不能完全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最好是咨询这方面的专业律师。

一、怎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二、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当事人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一)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

(三)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四)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遗产继承中,有许多需要公证的地方,此处大家要注意遗产继承公证跟遗嘱公证不是一件事。遗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处对遗产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分割结果做出的公证,是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进行的。遗嘱公证是公证处对立遗嘱人的遗嘱这一行为进行的公证,在被继承人死亡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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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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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的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切不可把不属于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当成遗产,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死者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同夫妻共有财产或其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在一起的,所以一定要先把遗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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