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那么,对于放弃继承权,如何才算是作出明确表示,这个明确表示具体是指什么呢?而放弃继承权后,遗产还能继承吗?下文将针对这些问题,为您一一介绍。
一、放弃继承的形式有哪些
在实践中有的合法继承人愿意接受被继承人的遗产、有的则放弃继承,但不管接受或者放弃都要有一定的形式。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1、明示的形式。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能用书面或口头明确的意思表示,这叫明示。
2、默示的形式。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这叫默示。
我国《继承法》第25条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责任。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接受、放弃继承或遗赠必须享有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民进行,必须在继承开始后进行,必须在法定期间内进行,且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二、放弃继承权后还能继承遗产吗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以上就是关于放弃继承的形式有哪些以及放弃继承权后还能继承遗产吗问题的具体介绍了,希望能帮助到您。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除此之外,继承人对继承权放弃的意思表示,还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因此,继承权放弃要谨慎,如果您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