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被继承生前立下遗嘱确定遗产的分配,可以有效地避免在自己身后发生遗产继承纠纷。那么一份合法生效的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被继承人在写遗嘱时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
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实践中,遗嘱继承争议较多,其中大多是因遗嘱效力引起。在说到遗嘱之前,首先明确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自己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公民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必须明确,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属于遗赠。在此只介绍遗嘱继承中的遗嘱,不包括遗赠的遗嘱。
遗嘱可以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般情况下,遗嘱内容包括:
1、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的遗嘱继承人;
3、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在写遗嘱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3、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4、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5、遗嘱附有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以上就是有关遗嘱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在写遗嘱时要注意哪些问题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遗嘱是被继承人对其合法财产的处分,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立遗嘱,但不能违反相关的规定,立遗嘱时要注意相关问题,以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必要时可以咨询相关的遗产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