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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会构成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此文章帮助了95人  作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样才会构成医疗事故

(一)发生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三)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

(四)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

二、什么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除了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情况外,还有其他五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一)医生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患者发生无法预料或者根本就无法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医生为患者处理病情时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五)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

当然,如果患者和有关的医疗单位发生患者认为是医疗事故的争议,患者可以作为当事人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鉴定案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构成医疗事故,则确定事故级别及院方责任;而司法鉴定则是鉴定院方对患者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司法过错,以及过错大小和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当事人在打医疗纠纷官司时,应提前搞清楚哪种鉴定适合自己,对审理有利,及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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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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