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过道里护士被人挥拳殴打
据扬子晚报消息,22日,江苏省中医院护士小陈像往常给韩某的丈母娘打针,扎针时可能弄疼了对方,丈母娘一直在喊疼。韩某的妻子在小陈打完针后找她理论,这时韩某走了出来,用棉签砸小陈的脸,又打她的后脑勺,造成小陈轻微脑震荡。10月22日,秦淮分局止马营派出所接到报警“省中医院有护士被打了”。民警迅速赶到了住院楼的报警楼层,只见楼道里已经围了不少人,院方工作人员立即上来指着现场的一名中年男子,表示就是他打了科室的护士。最终,韩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暴力伤医案件如何处理
暴力伤医现象既干扰了医疗秩序又影响纠纷的正常处理,同时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严重损害了患者、医生及医院的利益。暴力伤医不仅指的把殴打、杀害等性质比较严重的暴力事件才视作医院暴力,而实际上医院暴力包括任何形式、任何途径的语言辱骂、威胁、攻击。这种行会造成医务人员普遍的职业倦怠和不安心理,最终影响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中提到:
四、加大对涉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障正常医疗秩序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8.依法惩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犯罪,为创建“平安医院”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聚众打砸、任意损毁占用医疗机构财物,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致使医疗无法进行的犯罪;
9.依法惩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加强与卫生计生委、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终,韩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200元的处罚。
警方呼吁市民重视起医疗环境的维护,对于暴力伤医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