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眼皮手术失败
2013年8月,受爱美之心的驱使,于女士前往一家美容医院做双眼皮手术。号称该院双眼皮手术专家的赵某为于女士主刀做了全切双眼皮加开内眼角手术,手术花费8000元。术后于女士出现眼睛肿胀疼痛的症状,美容院答复是正常反应,半年以上就可以恢复正常。一直到2014年手术后1年多的时间,于女士的眼睛仍然没有恢复正常,反而愈加严重,眼睛持续肿胀越发难看,不时遭到亲友的嘲笑,自己终日以泪洗面。2016年3月,于女士来到该美容医院,该院承认手术失败,并先后安排了3次补救修复手术,均未成功。于女士在遭受巨大肉体痛苦的同时更是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折磨。
二、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如何索赔
一家美容医院有资质进行美容整形的医疗业务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美容医院还必须符合我国卫生部印发的《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科(室)基本标准(试行)》所规定的各项标准。第三,该美容医院内的医生应当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医学美容主诊医生资格证等资格证明。如果查明该院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就可以考虑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了,于女士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若鉴定为医疗事故,则可以根据鉴定的医疗事故等级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邵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