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医生换药误把女婴小手指剪断

澎湃新闻讯,4月17日,从宁波妇女儿童医院获悉,这起因当事医生严重违反烧伤科换药技术操作规范造成患儿小指意外伤害的事故发生于2016年9月,院方已对医生作出停止执业活动3个月等处罚,并正与患儿家属协商理赔。据网友“menglei1988”4月14日发帖称,不足1岁的女婴因烫伤住院,一名医生在给她手部换纱布时剪到小拇指,也没有及时处理,直到家属看到大量出血才发现患儿小拇指被剪断。“之后婴儿被送宁波第六医院全麻接指手术,致连续高烧十几天,现在还惊悸不安,晚上经常啼哭。医生不仅没有给病人带来康复,反而造成身体残疾的痛苦。”该网友表示。网帖发布次日,宁波妇女儿童医院跟帖对事件情况作出回应:2016年8月26日,患儿因“全身多处开水烫伤3小时余”入住该院烧伤科,入院第七天上午,当事医生在给患儿手部创面常规换药使用医用剪刀时,误把患儿小指远节指骨离断,经医疗损害鉴定,患儿人身医疗损害后果等级为四级,医疗过错对患儿小指远端离断的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事件发生后,当事科室医生紧急予止血包扎,并在第一时间由烧伤科主任陪同到市第六医院立即进行断指再植手术,手术成功。之后,院方领导多次探望慰问,并当面道歉;烧伤科主任定时烫伤创面换药;儿内、儿外医护团队给予周密细致的治疗和护理。2016年10月6日,经市第六医院专家复诊认为,患儿小指末节断指再植术后恢复良好。”院方在回应中称。
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了解到,院方对当事医生已作出“认定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停止执业活动3个月并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全院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医患双方已共同向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申请理赔处理,但因患方索赔要求远远高于第三方评估金额,理赔目前处理陷于僵局。”院方表示。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