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违法如何追责
1.医生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依照《刑法》第336条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医闹如何追究刑责
《执业医师法》规定: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刑事制裁。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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