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存病历的流程是什么
1、参加封存病历的人员。
建议加入作为见证人的第三方参加封存,可以避免上述互不信任、缺乏封存全程监督造成的诸多问题。第三方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权威性,便于取得医患双方认可和信赖;第二,公正性,与医患双方无任何利害关系;第三,独立性,能够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四,即时性,能够及时到现场处理问题和出庭作证;第五,专业性,了解相关法律和医学专业知识;第六,可及性,愿意参与医疗事故的处理过程。
2、制作封存记录或启封记录。
病历封存记录的内容应包括5个要素:封存时间,封存地点,封存参加人,具体实施事项,操作实施的方法、步骤。此外还要有参加封存人员或者其代理人的亲笔签名、盖章,并注明时间。封存记录一式三份,医患双方各持一份,见证人保存一份。
启封记录的内容可以参照封存记录,所不同的是,如果没有患方参加,一定要有见证人在场。启封前要对封存的密封袋进行描述,启封后,要对从密封袋中取出的病历进行描述,对于启封的病历的去向、交予何人、有何用途也要做交待,而且,病历接收方也要在启封记录上签名。
3、制作规范的密封条。
应选择不易破损、只能单向开启的密封袋,密封条要骑跨于袋口两侧,在密封条上要有参与病历封存的医患双方、第三方人员的亲笔签名,并注明封存的时间、地点。而且,密封条上签名的人员、时间、地点应与封存记录上一致。
4、封存病历的保管。
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当事医疗机构保管,这是法规所规定的。还可以采取委托第三方代为保管的方法。
二、如何复印客观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复印住院病历中的客观部份:
1、复印归档病历,患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人证、驾驶证等)在出院一周后,工作时间内到门诊902室,填写复印病历申请表(详见本网站表格下载),并在申请单上逐项注明需复印的内容,经复印人员审核后予以复印。
2、如患者行动不便,可委托他人代理病历复印。被委托人持下列文书和证明到902室办理复印手续:(1)患者签名(签章)的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2)曾在我院住院的证明资料:如出院记录、住院帐单、门诊病历等;(3)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如患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需保护性医疗(如:癌症病人),可由直系亲属代申请,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与患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4、如患者未成年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须持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及与患者监护关系的法定证明。
5、死亡患者由其直系亲属代理,须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直系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与死亡患者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
6、转院病人复印病历时,由病人填写复印病历申请,由病房护理人员将病历原件送至复印处,复印人员需在每页复印件上加印病历复印专用章。
7、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准予复印内容为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病历资料。
8、病历复印费用由患者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