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产生原因在认识上不统一而产生的一种纠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阐明医疗纠纷的概念。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呈现一种急剧增多的趋势,成为百姓和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体现为医疗投诉增多、采用诉讼方式解决医疗纠纷者增加、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索赔额明显增高、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恶性犯罪成倍上升。
二、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一)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解决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常见途径,一般在对医疗行为有无过失和有无损害能达成共识时进行。如不能达成一致,则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协商解决可以在鉴定前,也可在鉴定后。
(二)诉讼途径
近年来,医疗纠纷诉诸法院者大幅增加。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患者可以不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直接起诉至法院。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司法解释》,与普通民事损害赔偿不同的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医疗机构必须就其无违法违规事实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转移。举证责任转移有利于维护患者的权益,有利于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但同时,也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出了严厉的要求。医务人员在日常的医疗过程中,必须注意及时记录和收集医疗行为没有过错、符合规范的证据。作为医疗机构的职业文书,病历记载了患者在医院中所接受的医疗行为全过程,并以文字或者图象的形式保存下来,与其他物证和证人证言相比,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