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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119人  作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一级医疗事故是什么意思

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二、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

(二)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客观地分析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保留好相关的材料,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一定要注意,作为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核心,其中赔偿数额应当精确全面,有理有据。赔偿款项给付时间应当具体确定,不宜用“大约、左右,大概”等字眼,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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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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