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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都包括哪些资料,哪些病历患者是可以复印的

此文章帮助了460人  作者:南宁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病历都包括哪些资料

病历包括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

(一)、主观病历

主观病历是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体征,并结合各项化验、检查,作出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并根据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病情的变化调整治疗方案。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反映了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认识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及调整过程。

(二)、客观病历

客观病历主要是对患者进行各项检查和治疗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根据条例规定,它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病历资料。

二、哪些病历患者是可以复印的

复印领取客观病历,主观病历也可封存。

根据条例规定,患方在医院只能复印并领取客观病历。

但是患方却可以主动要求将主观性病历资料一并进行封存。

因为条例规定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但并没明确封存主观性病历资料是医疗机构应履行的义务还是可选择的权利,患者要充分利用这一权利。

如果患方想得到全部病历,只能在诉讼阶段,依照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在法庭交换证据时实现。

南宁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患者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的主张,若不能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则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为避免这一情况,当患者和家属怀疑治疗有问题且医疗单位有可能予以否认时,应记录当时在场者或了解情况者(如病友)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方法,既可当时进行取证,也可过后再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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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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