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  >  医疗资讯  >  医院产检不周致无右肾婴儿出生,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产检不周致无右肾婴儿出生,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213人  作者:天津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医院产检不周致无右肾婴儿出生产生纠纷

医院在产前筛查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导致婴儿张某出生后先天性右肾缺失。记者昨天获悉,延庆法院一审判决延庆县医院赔偿张某及其父母精神抚慰金3万元、交通费500元。

张某的母亲王女士自去年5月24日起,多次到延庆县医院进行生育前检查,去年7月5日,超声检查结果为胎儿双肾显示不清,7月19日复查为双肾可见,预产期为11月14日。但去年10月21日,临产前的王女士再次检查时,结果为右肾显示不清。因预产期已到,无法进行引产,王女士无奈产子,产后对婴儿复查,结果为右肾缺失。王女士一家遂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检查费、及婴儿后期的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6。8万余元。

延庆县医院辩称,张某为先天性右肾缺失,医院未能检出不存在过错。

诉讼中,经鉴定机关鉴定:医院在产前检查中未尽到应注意的义务,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与患儿出生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参与度系数值拟1%-20%为宜。先天性肾缺失是婴儿自身的疾病,由多种原因造成。先天性单肾又称孤立肾,是由于胚胎期一侧生肾组织及输尿管胚芽未发育,致对侧为一孤立肾,并不罕见,属发育异常。由于单肾也可以完成生理需要,生长发育不受影响。

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延庆县医院在对王女士孕期检查过程中,因未告知右肾缺失筛查,致使患有先天性右肾缺失的胎儿出生,经鉴定存在一定的医疗过错,该过错致使王女士夫妇丧失了选择是否让患有先天右肾缺失胎儿出生的机会,给他们造成了精神损害,应赔偿精神抚慰金,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据医院的过错程度酌定为3万元。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签订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之后还能不能起诉?医患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因此,协议一经达成,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由于该协议只是一种私下的协议,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签订和解协议,并不能因此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医疗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推荐

邵颖芳律师
邵颖芳律师天津医疗纠纷律师,擅长解决医疗纠纷,对医疗纠纷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法务实践
邵颖芳律师专注于医疗纠纷领域的研究,深获当事人认可。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盈科律师大厦

天津医疗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天津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医疗纠纷法律资讯、关注医疗赔偿及医疗侵权纠纷热点资讯、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律所动态、及医疗事故鉴定、犯罪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医疗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医疗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医疗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医疗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