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医疗诉讼时效
在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医院答辩中常会出现下列答辩意见:该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法院依法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要在法定的时效期内行使诉讼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再向法院主张权利,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两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为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时效期因案由不同而不同,当患者提起侵权之诉时,属于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当患者提起违约之诉时,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无论诉讼时效一年还是两年,起算点都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而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常有争议,司法实践中,通常以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理解可以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民法还有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将丧失胜诉权。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进行计算。为了保护特殊情况下民事权利的行使,法律还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如何确定输血医疗诉讼时效
输血医疗纠纷案件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种类之一,其诉讼时效应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即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在输血医疗纠纷中,由于错综复杂的病发现象和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实际能力所受的影响,当事人往往在许多年后才提起诉讼。如某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数年后才得知患病,但并未提起诉讼。家属在其死亡后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从原告确认感染艾滋病时计算诉讼时效,则患者家属已丧失了胜诉权;如果从患者死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则其家属尚有权获得民事赔偿。
从充分保护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原告的诉讼时效期间标准不宜掌握过死。因为原告虽知患病,但其可能无法得知致病原因和侵权人是谁,这可能妨碍其正常行使诉讼权利,而且患者患病时,侵权人损害的是其健康权,患者死亡后,侵害的是其生命权,二种权利并不完全一致。故患者家属在其死亡后才提出赔偿请求,应从生命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