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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事故赔偿内容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92人  作者:北京医疗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

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

新出台的法规的另一个特点是取消了医疗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的划分,更全面地体现了上述原则,明确地将主要由于技术条件不允许或当时医院技术水平不高导致的病员损害情况列于事故之外。实践中,广大医务人员在主观愿望上都是想把工作做好的,但因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不足、技术水平低、经验不够,以致发生了事与愿违的损害结果,由此而追究当事医务人员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医疗事业是一项高科技、高风险的事业,有时医务人员面对紧急情况,必须在短时间内做出影响病员生死与健康的决定,而情况往往是复杂多变的,使人一时难以充分地考虑清楚,以致发生其他情况,结果导致了对病员的伤害。若将因技术和水平等客观条件所致的损害与因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害等同,均由医务人员承担责任,未免过于严厉,也有悖法理。要医务人员对纯粹因技术原因导致损害的后果承担责任,无异于要一个严守规律、并无过错的医生去承担责任,有失公允;而对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病员损害的医生也难以起到督促、惩治作用。因此,把技术因素排除于事故之外,使纯粹由于技术原因而引起的对病员危害性后果的医生免受处罚,有利于事故争议的处理,可鼓励医生依法行医、大胆创新,不断推动医疗事业向前发展,从而有利于人类的健康。同时,也可以对那些严重不负责任、违法违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责任人员给予严厉处罚,这样又可促使医务人员端正医德医风,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全面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新的法规对此做了新的规定,其实质是保护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毕竟,因玩忽职守、违法违规而造成事故的是极少数。

就司法实践而言或对患者来说,过去将医疗事故划分为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责任事故并无多大意义,因为依据民法所确立的民事赔偿原则,只要因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都要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而且赔偿责任的范围并不因为主观上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而有所改变,所以在医疗事故中的赔偿中就更没有必要区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不论出现哪一类事故,患者均可以根据其受损害程度,请求损害赔偿,其赔偿的标准都是相同的。

二、医疗事故赔偿内容有哪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客观地分析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保留好相关的材料,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和给付时间一定要注意,作为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核心,其中赔偿数额应当精确全面,有理有据。赔偿款项给付时间应当具体确定,不宜用“大约、左右,大概”等字眼,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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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大部分医疗纠纷的处理都经历了协商这一程序,这也是最经济、便捷的途径,然而,协商不一定能达成共识,甚至可能久拖不决。对此,患者方须特别注意,因为申请调解和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时效均只有1年。如果协商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患者应及时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以防超过处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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