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朋友一直都是家庭的生活之柱,现在他因为出了医疗事故,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工作了,造成了生活上的紧迫,我想知道被抚养人有哪些,医疗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算?谢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医疗事故被抚养人有哪些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怎么算。
1、被扶(抚) 养人以患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
2、《条例》没有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认定标准,也没有说明是全部丧失劳动能力还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当存在多个扶(抚)养义务人时,医疗机构仅承担患者应承担的扶(抚)养费份额。
4、扶(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者被扶(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