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爷爷生病住院,我们想查看病历但医院不让,所以我想请问医院的义务有哪些,患者的权利有哪些?请您帮忙解答,谢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医院的义务有哪些。
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九个方面:依法开业及执业的义务;
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
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义务;
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
医疗转诊义务。
对不能治疗的疾病,应及时建议患者转院治疗;
报告义务。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如诊疗最优化,用药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
其次,回答您的第二个问题,患者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
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财产权;
公平医疗权;
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
知情与同意权。
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复印权;
监督权;
索赔权;
请求回避权。
对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