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朋友想做医疗事故鉴定,想问问懂法律的同志,要如何保存医疗证据?因为医疗证据在医疗事故鉴定中至关重要。顺便问一下大家,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呀?非常感谢大家!
你好!我先来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患者如何保存医疗证据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同时,为了保全证据即保证病历真实性,条例规定了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和其他相关物品予以封存。
因此,即使医患双方信息不平等,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多种措施保证原始病历的真实。
其次,关于第二个问题: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