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有一个亲戚,因频流鼻血,去医院就诊,医院对他进行了检查化验,接诊的主治医师也未核对化验单的患者姓名,就着错误的化验结果,告知李某并无大碍,回家吃药就可以了。几天后,他再次到医院就诊时,病情已经比较严重了,医生建议他立即住院。当晚,他冲进无人的护士室,最终从四楼坠下死亡。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患者自杀属于医疗事故吗?
你好!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患者自杀是否是医疗事故,死者的死亡与医方有因果关系,那么究竟医疗事故的因果关系是如何确定的呢?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来分析:在此阶段,不需要考虑医疗行为是否违法,也不用考虑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需考虑人身损害后果是否是医疗行为所致,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要有医疗行为,更确定地说是在医疗活动中医方的作为或不作为。
2、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达到《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人身损害程度。
3、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来分析:在医疗行为与人身损害结果之间具备了一定的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再来考虑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以及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
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医疗行为违法。
2、医疗行为人的主观过失。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