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老婆第一次流产后再次怀孕。医院说是宫内正常怀孕。说不稳定给打了10针黄体同还给VE和保胎丸,再去检查说孩子没保住说自然流产。医生建议刮宫但是我们没刮。他给开的益母草吃了。然后肚子疼去检查说盆腔积液给输了四天的消炎药。我们去三甲医院检查是宫外孕。这医院胡乱诊断,害的孩子都没保住。这算不算医疗事故呀?我想咨询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怎么区分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呀?
你好!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过失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
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
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
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
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