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位朋友与医院发生纠纷,由于医院也承认在患者死亡后在病历本上添加病历(就是在初步诊断上添加了手足口病。急性肺出血)。想问下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院篡改病历对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影响?
你好!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应依照以下几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被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通知之日按当事人签收通知书之日计算。
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的病历资料由患者提供,患者死亡的,由法定代理人提供,但急危患者的抢救病历资料除外。
关于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是指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的被申请人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通知及申请人的申请书副本的,在法定期限内,就申请书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鉴定请求,进行陈述和辩驳的书状。
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分为首次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再次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和应中华医学会组织的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
针对病历瑕疵的问题:当确定病历资料存在瑕疵时,应当在委托鉴定时向鉴定部门和医学会说明病历的瑕疵之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认定瑕疵病历是否对鉴定有实质性影响。
若认为瑕疵病历没有实质性影响,则仍可继续鉴定,但瑕疵病历部分不能作为鉴定依据;
如果有实质性影响,造成鉴定无法进行的,则应终止鉴定,此时如果是因为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瑕疵病历的,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