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有个阿姨生小孩时大出血,小孩也受到些影响,她想鉴定一下是否有手术后遗症,手术是否影响小孩发育问题。这是医疗事故鉴定吗?顺便咨询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谢谢大家!
你好!医疗事故鉴定又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法定鉴定组织(医学会)按照法定程序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1、受理、通知程序。
医学会接到鉴定要求后,应审核,无法定不受理事由的,应决定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鉴定所需材料。
2、依法组织专家鉴定组织,见“专家鉴定组的产生与构成”。
3、调查程序。医学会据需要可以对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不少于2人”,取证完毕双方应鉴字,被调查者不鉴字的,应记录在案”。
4、依法定程序进行鉴定:a、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b、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c、双方当事人退场;
d、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e、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