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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

此文章帮助了590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设立的担保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为了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特定的财产或信用来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力的制度。

《民法通则》第一百七十一条有规定:“债权人在买卖、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设立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另外《担保法》第二条种也有提到:“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由以上法律法规可知,债务担保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方式,对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是允许的,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

二、怎么设立债务担保

(一)设立债的担保自愿

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通过自愿协商而设定的,如保证、抵押、质押等。不过个别也有法律直接规定的,如留置、法定抵押权等。但约定担保是最普遍、最主要的担保。

(二)设立的债务担保要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关系

这里的从属是指债的担保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债权债务关系,它是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主债不成立或无效,债的担保也就不能发生效力。主债消灭,债的担保也就随之消灭。

(三)债的担保须是对债的补充

也就是债的担保只有在其所担保的主债务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时,担保的形式效力才能产生。即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执行担保财产,从担保财产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四)债的担保必须是保障债的实现的

这是从债的担保的功能来看担保的法律性质。债的效力主要在于履行,债务人只有按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适当履行其债务,债的目的才能达到。民事责任制度通过令违约人承担承受负担,促使债务人积极而适当地履行其债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事责任也是对债的担保。

以上就是对本文“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怎么设立债务担保”的介绍。设立债务担保已经成为现在很多债权人保障债权的常用方法。因此不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对债的担保足够了解,才能应对债务担保中出现的陷阱。为了有效避免,主要还是从债的担保的性质和功能上着手。如果您有这方面的困扰,不如咨询债权债务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定能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在个人借贷中,如果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不能采取直接扣押债务人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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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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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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