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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侵权责任如何赔偿,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279人  作者:厦门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雇主侵权责任如何赔偿?

(一)《侵权责任法》出台前,雇主承担责任的规定:

雇主承担责任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责任法》出台后,雇主承担责任的单独规定:

将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中雇主承担责任单独进行了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侵权责任法》出台后,雇主责任区分为个人之间和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在这两种方式中,雇主承担责任不同。

二、雇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下的雇主责任承担方式:

1、雇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本条规定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因为致害行为是发生在雇员从事职务活动中,雇员所从事的活动是为雇主的利益,按照现代民法利益、风险、责任一致的原则,雇佣活动中所产生的风险应由雇主承担,而不是由雇员承担。这一规定与《人身损害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基本相同,只是没有规定在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如何处理。

那么,提供劳务一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是否与接受劳务一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是否有追偿权,在《侵权责任法》未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何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理解与适用第259页的阐述,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来处理。即,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主和雇员,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提供劳务一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也有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况,对此提供劳务一方也应担负一定的责任,完全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显失公平。这一规定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不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不考虑雇员是否有过错。《侵权责任法》考虑了雇员本身的过错,根据过错承担各自的责任,更显公平。在此应适用《侵权责任法》。

(二)个人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情况下雇主责任的承担

在个人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时,雇主如何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对此未加以规定,故应完全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责任的承担

无论是个人之间还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对于第三人对雇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因《侵权责任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故统一适用《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一条: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综上所述,关于雇主侵权责任的赔偿,我国法律有所规定。当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如果您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找律师帮忙一起把问题给解决了。

厦门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既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实施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被侵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收集了相关证据后,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法院提起侵权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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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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