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中山债权债务律师  >  其他  >  工程拖欠  >  提起追索工程款诉讼的条件,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证据

提起追索工程款诉讼的条件,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证据

此文章帮助了1291人  作者:中山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提起追索工程款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为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合同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产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请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认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据理力争。

二、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证据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要约、承诺过程,可以上述文件认定合同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2)、该文件已经包含了双方的交易条件,上述文件亦可直接构成施工合同内容;

(3)如果实际履行行为不符合上述文件的约定,则违约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

该类型证据主要有以下证明作用:

(1)、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证明工程款的计算标准。

3、工程签证文件

工程签证是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具体工程量变更、工程施工事务协商确认的文件。一般认为,它具有以下证明作用:

(1)其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工程签证是在施工活动中,因客观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对具体履约行为进行变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产物,一般在工程承包合同的通用条款中对签证的提出、协商及签署都有规定;

(2)工程签证内容归根结底涉及工程款项的补充计算,故其可以直接作为工程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3)工程签证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对其载明内容具有独立的证明力。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施工计划的变化,是建设工程交易的行业惯例及例行工作。

4、工程施工计划或方案、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及记载工程施工状况的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这些文件可能具备直接证明力,或者可能由数份文件作为间接证据组合证明施工履行及其与合同约定标准间的比较,同时其又可作为合同性行为成立与否的间接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该规定在法律依据上直接确认了其他工程文件的形式证明力。

5、双方的往来信件及会谈纪要

后者包括施工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建筑承包人定期、不定期的会议记录或决议。这些文件在证明内容上具有两个作用:其一,如果记载内容涉及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者,可以认为具备合同的效力;其二,相关记载内容本身可作为承包合同履行中双方履行行为的直接、间接证据。

6、施工期间的自然条件资料、水电供应等影响施工的环境情况文件、公布的物价指数、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一般情况下,该部分材料法官并不作为直接证据采信而构成案件事实,通常需要借助专业鉴定人员的判断、鉴定报告来决定是否采信。

中山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建筑施工企业带资、垫资承包的现象,导致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合同是否有效,进而确定应向谁主张自己的权益。然后,明确工程结算方式及数额问题,以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等。通过律师函,诉讼等方式给对方施压,防止出现久拖不决的不利局面。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债权债务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中山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施永宝律师
施永宝律师知名债权债务专业律师,执业多年来,带领自己的团队,一直专注于解决债权债务的纠纷
施永宝律师成功办理过众多债权债务案件,是债务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中山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中山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拖欠工程款怎么办,工程欠款追讨,工程欠款纠纷,工程欠款诉讼时效,垫资施工合同,施工协议纠纷解决办法等专业知识。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