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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担保合同是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406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1、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5)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二、担保合同无效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无效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但担保合同的无效并不能必然免除担保人的责任,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

如,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保证是担保的典型形式,保证人通过自己的信用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在保证中,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实现要依赖保证人的信用,而信用具有多变性,因此保证并非最有保障的实现权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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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办理抵押登记,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抵押登记不仅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抵押,还可以起到证明作用。因此,签订完抵押合同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另外,签订抵押合同的生效日期是办理登记的日期,而非签订抵押合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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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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