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权债务问题,拔打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  侵权赔偿  >  其他侵权问题  >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此文章帮助了520人  作者: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 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指控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讼期间。在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如果诉讼时效已经届满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或延 长的情节的,权利人将丧失胜诉的权利,法院将依职权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丧失了胜诉的权利,但不影响其实体的权利。如果侵权行为成立并且被控侵权人自愿承担侵权责任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的,法律予以保护,即被控侵权人不得以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权利人返还。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关注专利公报中的信息,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因延误时效而造成损失。

二、专利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

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侵权行为地: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二)被告住所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中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明确具体规定如下: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许可方或者受委托方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由被许可方或者受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转许可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由被许可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由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方明知转让方越权而仍然接受,构成共同侵权,由受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所在地或者损害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实践中,不少朋友对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赔偿标准有着不少的困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等,在各个地区都是不同的。因此,在保存证据后,可咨询当地的律师详细了解。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侵权赔偿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力,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在快到诉讼时效期满时,债权人有必要采取一些自救措施,比如,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或与债务人对账,从而达到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的目的。总之,变被动为主动,债权人才能实现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资深公司法务律师,擅长应收帐管理与企业风控,曾办数百起重大债务案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提供侵权诉讼的程序,侵权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何收集侵权证据,侵权证据的效力,侵权诉讼管辖等其他侵权问题。
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债权债务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债权债务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债权债务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