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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多次借款的时效怎么确定

此文章帮助了1387人  作者:成都债权债务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诉讼时效自你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没有实际意义。

2、说道举证的问题。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证,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 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3、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两年内,你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同样的,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国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间选择,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 法律不保护,但是债务人愿意履行,法院不强制干预《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 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 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多次借款的时效怎么确定

多次借款,起诉时部分借款已超出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这部分借款已超出诉讼时效。因多次借款是不相关连的独立的借款行为,每一笔借款均有其金额、期限、利息等问题的约定。

在每一笔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债权人都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其他借款是否到期及是否再发生借款行均不构成该笔借款诉讼时效的中止或中断的情形,故每笔借款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成都债权债务律师温馨提示:

个人借贷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约定借款利息,约定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出现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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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应是债权人重点关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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