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纠纷怎么解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二、追讨债权时遇到困难怎么办
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是要格外慎重处置的。一旦有了不利的情况,还是可以依法采取一些补救措施的。
若是超过了时效未要求债务人履行的债权,则可采取一些适当措施,如可以要求债务人补充一个还款协议,约定何时再还,若债务人不愿书写,则可采取录音的方式,将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的讲话录音固定。曾有一个债权人因债务人未书写书面欠条,只得采取电话联系方式,将电话内容录音。并以此为证据起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赢了官司。
如果时效过后,债务人又同意还款一部分,则一定要接受,因为债务人同意还款的行为,视为同意履行,则债权人的时效,实际上又得到了保证,还可以继续要求对方还款。
也有时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债务人可能为逃避债务,远走他乡,债权人无法法找到他,那怎么办呢,其实债权人这时仍可以提出诉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由法院作出判决,债权人申请执行,待债务人出现后或是发现他有财产存在,是可以执行的。
有时债务人因为各种原因被囚禁或是出国,这时债权人还是可以提出诉讼的,债权人作为原告,在他的住所地起诉,并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并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