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不起高利贷担保人要还吗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
借款人借高利贷的,如果借款人还不起,担保人需要还,之后再向借款人追偿。这个过程需要贷款人起诉,然后法院判决,等判决生效后贷款人会申请执行。
此外,因为高利贷超出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息四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超出的部分担保人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二、高利贷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如果被担保人到时不履行承诺,担保人就要代被担保人履行相应的责任,因此为他人提供担保是有一定的风险的。
高利贷贷款超过银行四倍的利率,法律不保护;但低于四倍的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有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而高利贷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主要看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也就是说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借款人还不上借款担保人受牵连需要连带或者是还款然后再找借款人要钱如果不还款借款人和担保人很容易受到威胁。